444、江湖夜雨一盏灯(一)_[综武侠]吾命将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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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4、江湖夜雨一盏灯(一)

  大漠黄沙,浩然广阔,这里看着壮阔绝伦,但于很多人来说,却绝不是一个好去处。有的人到了这里,如鱼得水,而有些人,只会白白送了命。

  谭昭醒来的时候,眼耳口鼻里都是黄沙,呼吸间都有种强烈的窒息之感,他整个人似乎趴在地上,后背传来压顶的负重感,可他浑身使不出丁点的力气,他只觉得口鼻间的空气越来越稀少,再来个片刻,他恐怕又要丢命了。

  [系统,还不快动手!]

  系统:给钱,给钱![搓手指.JPG]

  [给你给你!]

  系统一听,立刻在黄沙间刮起一阵小型风,谭昭只觉得背上的负重越来越轻直至没有时,他使出全身的力气翻了个身,一口吐出嘴中的黄沙,干灼的空气终于前仆后继般涌进他的喉间。

  [水!]

  系统:宿主,我发现你活得长了,真的要变成大爷了!

  拿着系统商城出产的水袋,谭昭给自己的眼耳口鼻都冲了个干净,顺便给自己洗了个脸刮了个胡子,这才买了包压缩饼干开始靠在背风处的黄沙坡上适应这个世界。

  首先,看一下自己的获得时间:四十八年三个月零三天六小时四十三分钟。

  系统:如果你上个世界不乱搞什么皇宫3D投影,进度条都已经过半啦。

  [你咋不说四舍五入就百年了呢!]

  系统不说话了。

  谭昭咬了口压缩饼干,灌了两口清水,这才开始慢悠悠地接收原主的记忆。

  这回,系统总算是厚道多了,原主名唤马有疆,是个江湖十八线的小角色,不过小角色也不甘于平淡啊,不仅给自己取了个晖名叫“信马由缰”,甚至还给自己取了一乱串的江湖绝学,什么“马有失蹄”啊“马到成功”啊之类,一听……就没什么奔头。

  确实呢,马有疆打小就在这江湖里混,混到这二十四五呢,还是个十八线底层,平日里靠给人打探小消息为生,这回也是,不知是得罪了什么人,非要把他和一群人往沙漠深处赶,这都进来十五天了,水在七天前就没了。

  死撑硬撑,自然是没撑下来,快死之前,麻溜地答应系统的条件,往生去了。

  马有疆呢是个江湖小人物,平时认识的多是三教九流的贩夫走卒之流,留着个大胡子,一头狂野的头发,拎着一对双板斧,那走出去,就算不能打,那也能唬人啊。

  谭昭:……画面太美,辣眼睛!

  系统:是不是很不错,为了弥补我上个世界出的岔子,我翻遍了所有小千世界,终于啊被我找到这么一个身家清白、无亲无挂,还无附加条件的身体,是不是很棒?

  ……系统不坑他,他竟然有点不太习惯了。

  谭昭摸了摸下巴,继续嚼没什么味道的压缩饼干。

  唔,首先,还是先走出沙漠再说其他吧,马有疆记忆里的江湖,似乎并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个江湖,沈家庄,无垢山庄,他一个都不认识,不过原主混的比较底层,知道的消息多是什么霸王刀昨天去某某吃霸王餐啦,某某剑客家的媳妇儿XX有一腿之类的八卦消息,谭昭挥了挥脑中杂乱的记忆,觉得多想无益,既然一身轻松,那……这个江湖要不要做点稍微有新意的生意。

  一边思考着未来的打算,谭昭一边在商城里买了身衣服换上,蓬乱的头发也洗了用簪子束起来,如此一番,天也很快黑了。

  沙漠的夜,够黑,够冷,也够让人绝望。

  谭昭尚有力气,但他并不打算晚上赶路,再说这江湖又没有他着急担心的人,即便他一年都走不出这沙漠,也无足轻重。

  能享受的时候,谭昭自然不会亏待自己。

  他也不点什么篝火,直接租了一顶帐篷扎在被风处,又租了一盏灯,一个人觉得孤寂,便又唤出三只小可爱,戳戳这只,逗逗那只,一夜很快就过去了。

  如此,他按着系统的地图走了七日,终于……在沙漠里看到了一家客栈。

  但谭昭低头看了看自己,干净的衣衫,赶紧的靴子,既不蓬头垢面,也不黄沙满身,他是不是不太像一个沙漠旅人?

  算了,管他呢,还能死咋地!

  于是谭昭就脚步轻快地走了进去,沙漠的客栈,多是大相径庭,干枯的木质结构,没有多余的装饰,布置也是能简单就有多简单,一进去也没有食物的芬芳,甚至……也没有热情的服务态度。

  比如现在,他走进来足有五分钟了,坐下也有三分钟了,除了左前方那桌人看了他几眼外,那跑堂的连个眼风都不给他一个。

  这外头的客栈,顾客是大爷,但沙漠里不同,这里,开店的才是大爷。

  等到十分钟,那跑堂的终于过来了,也不奇怪谭昭的装束,直接开口:“小店只有水和干馍,一碗水一份馍十两银子,先收钱再上菜,客官你要几份啊?”

  “……你们店的生意,可真是好做啊。”

  “废话少说,赶紧的!”

  谭昭想了想,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,于是他站起来,刚要走,这跑堂的竟堵住了他的去路:“怎么的,没钱还敢进我们客栈!你想走可以,脱下你身上的衣服!”

  “……现在我知道,你们店的生意,真的非常好做了。”这简直了,黑吃黑都没这赚钱,“但我若是不脱呢?”

  “不脱?不脱也行啊,一百两,你痛痛快快地走!”

  这加价的功夫,也太快了。谭昭望向店里唯一的一桌客人,却似没见到他被跑堂的拦住一样,非常正常地吃喝着。

  哎,这江湖的人情冷暖,他算是看透了。

  “那我若是就想这么走出去呢?”

  跑堂的歪嘴一笑,似乎非常乐意听到这样的话:“那客官,您可真是来对了!您进来时,可看到本店的招牌了?”

  谭昭摇头:“未曾。”

  “那可真是可惜了,不过小的心地好,您瞧那儿,可是看清楚了?”

  谭昭随着对方所指的方向看去,只见“黑店”二字,硕大地挂在堂门口,但他脸色都未变,非常坦然地开口:“抱歉,我不识字。”

  “你——”

  “噗嗤——”

  “谁!”

  跑堂的脸色一变,因为他根本没有听到来人的脚步声,他在这黄沙客栈已呆了足有二十年,二十年,足够他听清楚任何人在黄沙上的足音,可这回,他并没有。

  所以,他急了。

  一个未知的敌人,总归是非常可怕的,这是前人无数的经验。

  “有趣,好生有趣,店有趣,人也有趣,我怎能不进来一坐啊!”黄沙外头,终于传来了男人调侃的声音,肆无忌惮的,却又带着漫不经心,就像外头的黄沙一样,轻轻的,却很快到了门口。

  谭昭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现在的感觉,太久了,实在是太久了,他以为时间不长,但转身回头,却已是太久了。可这么久,他以为他自己已经全然忘记了,可并没有呢,他其实,一直记得呀。

  这把声音,这个语调,他一直记得呀,因为——

  这是他朋友的声音,即便不能相见,也是朋友啊,只是不能相见罢了。

  “陆小凤!”

  马有疆的声音并不低沉,甚至带着点儿爽朗清脆,可这三个字,却像是石磨碾出来似的,又陈又破,像是从什么亘古的远方传来的一样!

  而被称为陆小凤的人呢,起先依靠在门口的慵懒劲,也是全都没了,四目相对,他张了张口,竟然没发出声音来。

  是他吗?

  他不敢确定。

  而此时此刻,跑堂的却是已谨慎地退后招徕了客栈所有人,包括旁边围坐着吃馍的人,却原来那座是员工内部人员啊。

  “陆小凤?未曾听过,阁下此来,意欲何为?”

  果然,这有武功的和没有武功的,区别待遇还是非常大的。但这实在不能怪谭昭,毕竟他来这个世界不过七日,马有疆又没有什么深厚武功,七日功夫,即便是他,也练不成深厚的内功,不是吗?

  然而被称为陆小凤的人,却并没有给任何回应,只是望向谭昭,眼睛里带着点儿惊喜,又带着点犹疑,因为这点儿犹疑,他并没有立刻动作。

  但这态度实在太过傲慢,眉毛和胡子竟然生得一模一样,也实在太像是来踢场子的,黑店盘踞在荒漠深处多年,一向称王称霸,跑堂的仗着他们人多,立刻道:“上!”

  江湖人的火气,一向很大的,特别是在这没什么水汽的荒漠之中。

  谭昭本来还想说些什么,但他又一想,不急不急,人都在面前了,先沉淀一下感情,万一他真像系统说的一样哭出来,那可能要成为他一辈子的黑历史了。

  “小心!”

  然后,他就出手了。

  一柄钢刀,破空而来,谭昭伸出二指,眨眼间便接住了这柄迅急的钢刀。

  用的,是“灵犀一指”。

  不仅执刀者看到了,连那处被缠住的人,也瞧见了。

  “哈哈哈哈哈哈!我就知道,你没死!”他忽然爽朗地笑了出来,似是吐尽浊气般,他将最后一个人踩在脚下,终于朝着谭昭开口,“现在,你还叫谭昭吗?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系统一日手札:红红,是不是,是不是你一直以来的心愿!【快夸我!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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