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、吾与汝孰美(六)_[综武侠]吾命将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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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、吾与汝孰美(六)

  谭昭免费听了一个江湖故事,故事的主角是一个盗贼。

  江湖这方天地,自来潇洒恣意,快意恩仇,却也有不分是非黑白,倒人胃口的家伙。谭昭见过将盗窃变成一种艺术的司空摘星,如今也听闻了一个视金钱如命却将生命当草芥的梅花盗。

  梅花盗,成名是在二十年前,那是沈浪沈大侠他爹沈天君声名鹊起的年代,沈天君一手家传剑术无人能敌,可却仍然没抓住这个不见其容的梅花盗。

  梅花盗肆虐江湖却从未有人见过他,他偷过名家秘藏,也盗过富贾财富,从未失手,而每次出手都会留下一枚梅花暗器,暗器淬毒,见血封喉,便有人猜测这梅花盗除了轻功卓绝之外,还有一手好毒术。

 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,后来也不知出了什么原因,这梅花盗就销声匿迹了,搞得一众立志捉到他的正道大侠上不来下不去的。当初的仁义庄多少人想抓住他啊,偏偏却抓不住,各个气得牙痒痒,如今竟然又有了梅花盗的消息,估计这江湖上又要热闹一番了。

  “所以梅花盗真的出现了?”

  王怜花点头又摇了摇头:“我又没见过以前的梅花盗,这二十年都过去了,谁知道是不是当初那个。”

  这说了当真跟没说一样。

  谭昭想起面瘫上那两个江湖人,不由开口:“话说,到底是谁传言翰林院有无敌宝鉴的,怎么是个江湖人都知道梅花盗要来?”

  “哎,这个我还真知道。”王怜花轻轻敲击桌面,拿出一张英雄帖:“这是三日前我游历得来的,说是有人不小心得到了柴玉关的传承,上面写明这无敌宝鉴曾被他藏入翰林院的藏书楼,说是天下读书人之所,便是看到了秘笈也不会心动。至于这梅花盗……”

  “我与这所谓梅花盗交手不过几十回合,他武功不弱,但显然后劲不足,我怀疑他曾经受过重伤,并且一直未能痊愈。”

  李寻欢是相信王怜花判断的,他幼年曾得异人传授飞刀绝学,自然也听过快活王的传闻:“可是因那无敌宝鉴中无上的疗伤心法?”

  王怜花点头:“确实大有可能,当初柴玉关被武林正道围剿,一时受伤严重,后来就是得了它才练成绝世武功,独步江湖。”

  不知为何,谭昭总觉得女装大佬说起这柴玉关时脸上特别狰狞,连易容都难以遮掩,不过话说回来:“这柴玉关又是谁?”

  ……一句话彻底结束话题。

  “一个不重要的死人。”李寻欢不好开口,王怜花却没有顾忌,然后毫不生硬地接着讲:“我那日追着梅花盗到此,不知他用了何种隐匿功法竟是避过了我的耳目,随后我便遇到了你,事出紧急我又以为你是个普通小贼,出手打晕便将你扔在了翰林院里,随后还未等我回身,便有一道冷光而来,我急忙躲过,暗器却擦着你的左臂而过。”

  李寻欢抬起左臂,指着伤口:“原来它是这么来的,可这飞镖上显然淬了毒,我怎么没事?”

  说起这个,王怜花显然疏狂很多:“我幼年时曾弄到过这毒,没过几天就研究出了解药,无甚难度。”

  很好,一听就是大佬了。

  李寻欢也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,千面公子王怜花除了易容独步,这毒术也是令人望尘莫及的。

  “我替你解了毒就追着暗器的方向而去。”他顿了顿,最后下了定论:“等我第二日听说传闻,这才知道随手打晕的人是你。”也幸好他那天心情不错,随手给解了毒。

  所以这就是无妄之灾了,早知道那日吃完面应该早点回家睡觉,李寻欢有些无语地想。可他也知道即便时间轮转,他可能还是会选择前往。

  他向往江湖肆意,也喜欢酒意刺激,官场三月,已是让他度日如年。

  谭昭此时适时地开口:“所以,前辈是没见过那西域刀客的,对吧?”

  王怜花点头。

  这可就有些棘手了,到过现场的人一个一直昏迷,一个说没见过,另外一个梅花盗逃得无影无踪,这……他想了想,忽然想起一事:“哦对了,前辈可曾留意过桌上的公文?”

  说起这个,谭昭也很无奈。正厅是所有翰林集结的地方,堂上是大领导的位置,依次下面都有每个员工的位置,因他是编修,位置靠中又十分靠前,他那日抄写祭文又十分惫懒,抄完都没放回去就摊了一桌子,可在案发现场却是一张不见。

  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,同僚肯定不会动,打扫的下人连进去的资格都没有,这就奇了怪了。

  “公文?”他留意这个做什么。

  “对,就是靠右数第五排头一个位置。”

  李寻欢有些疑惑地看他,那不是谭兄的位置吗?难道有什么不对,他正欲开口,却听得王怜花说道:“你说起这个,我似乎有些印象,那桌子着实乱的很,我当初为了躲过暗器翻过去,带起了一些纸张。”

  “什么?可我醒来时,地上除了血迹全都干干净净的。”

  三人一时沉默。

  谭昭不是江湖人,却跟着陆小凤学了些探案的功夫,他似乎也不避讳两人,直接开口:“李兄,那个刀客,究竟是什么人?”

  一个刀客,一个追求武学、喜欢找人挑战的刀客去寻找武功秘笈,然后被人反杀死在翰林院,这看似十分正常,可这刀客来自西域,以那日连汉话都说不利索的样子,他一个人去偷秘笈,怕是字认识他,他还不认识字呢!

  他总觉得这刀客可能是受了人的挑拨,或者他根本就不是死在翰林院。

  李寻欢闻言终于仔细回忆了一下,他五年前本就可以参加科考,只他爹突然一场风寒去了,他不得已守孝这才推迟了这么久。江湖上每天都有无数的新鲜事,三年守孝完他就没按耐住性子跑出去,一次从河南回山西的路上就遇到了这个刀客:“我依稀记得初遇他时,他还不会说汉话,对着我就挥刀……”

  “等等,他识字吗?”

  都是聪明人,立刻就想通了里面的关节,看来这刀客有猫腻,只不过李寻欢实在想不起其他的线索,只能对着好友歉疚地笑一笑,索性提起了另一条线索:“还有那对江湖兄弟,昨夜翰林院应当是相当热闹的。”

  ……谭昭突然觉得七天有点绝望了:“王前辈,你该将梅花暗器留在现场的。”

  王怜花一楞,然后笑了:“状元郎这是在责怪我吗?你就不怕这梅花暗器被人看到,你这好友立刻被栽成梅花盗?”

  倒是有这个可能,不过:“前辈不是说梅花盗出没在二十年前,二十年前李兄也就只能扔扔石子吧。”

  咳咳咳咳,谭兄你可以稍微委婉一点的。

  “那可不一定,山西李家乃是簪缨世家,世代诗书传家从未出过江湖人,江湖传闻小李飞刀武功乃是异人传授,这飞刀和暗器本就是一家,人家只会说李家三郎是梅花盗二代。”

  很好很强大,竟然也能说得通,看来是非要找到凶手不可了。

  交流完消息,两人也没在大理寺逗留,谭昭想了想去找了验尸的仵作。

  仵作想必是得了信,见到他十分痛快地讲述了刀客的死亡原因,刀客没有朋友,无人知其姓名,死却死得京城皆知。

  谭昭听罢,有些问题:“确是死于流血过多?”

  “没错,死者身上有四处刀伤,凶器已经在现场找到,经调查乃是死者的佩刀,刀伤两处都在大腿动脉处,还有两处在心口和腹部,这也能解释现场为什么有大量的血液,想必死者中刀之后并未立即死亡,而是有过一段痛苦的挣扎。”

  这未免太过残忍,杀人不过头点地,死前还要将人折磨,此人不是恨透了死者,就是心理扭曲以此为乐。谭昭皱着眉头,他希望是前者。

  因为如果是后者,他……需要申请王前辈二十四小时保护。

  “这说不通,你说他经过挣扎,可那天本官也看到了现场,绝对没有你口中所说的痛苦挣扎该有的痕迹。”

  仵作对此也很奇怪,甚至百思不得其解。

  “那如果是点穴之后呢?”

  旁边一直未说话的王怜花开口。

  仵作心想这小厮怎的这般大胆,随后便接到了状元郎让他回话的眼神,他思索半刻便否认了这个可能性:“可能性不大,人的穴道十分特殊,倘若真被点穴放血,出血量不会那么大。”

  “那药物呢?”

  仵作干脆直接回答了:“死者体内没有任何药物残留,尸体是不会说谎的。”

  这倒是有趣,从仵作处出来,两人上了马车,王怜花刚要问状元郎要如何查案,便听到马车外马夫一声急促的刹车声,随后便传来谩骂:“喂——你是哪里来的小孩,不要命了吗!要死也死得远一点!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入V第一更,送达,请注意签收→_→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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